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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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2024-2025學年第二學期公共管理學院本科課程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教學辦發(fā)布時間:2025年05月28日

各位考生:

根據(jù)學校本科教學計劃安排,現(xiàn)將我院2024-2025學年度第二學期本科課程期末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
1.全校性公共課(如《大學英語》、《高等數(shù)學》等)由本科生院組織安排考核事宜(附件1)。6月3日后,考生可登錄學校教務管理系統(tǒng)查看公共課期末考核安排。其中,《大學英語2》《大學英語4》課程期末考試有聽力測試部分,請考生提前準備聽力測試用的收音機,并按任課老師要求做好考前聽力測試試音,以免影響正常考試。

2.重修單獨開班課程的期末考核工作由各開課學院組織安排考核事宜(通常為隨堂考),考生可向任課教師咨詢和了解有關考核的具體信息,提前做好考核準備。重修選課在普通教學班的(跟班重修),其課程期末考核安排與重修選課的教學班一致(考核方式、時間和地點等均相同)。

3.學院開設的專業(yè)課程由學院根據(jù)課程教學進度,結(jié)合公共課考核時間合理安排課程期末考核事宜。公共管理學院期末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2。

4.課程期末考核方式由任課教師確定為考查、口試或隨堂考的課程,其考核時間、地點以及具體要求等信息以任課教師通告的為準。

5.請考生認真做好考前復習,憑有效身份證件(學生證、身份證、校園卡三者必須有其一,且圖像清晰)到指定考場參加課程期末考核,不得隨意變更考場,以免影響考核時間、閱卷、登分等。

6.考生需按時參加課程考核,不得無故缺考,遲到考生不能進入考場。考生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課程考核的,可在考核前按要求申請辦理課程緩考,具體要求見http://jwc.hubu.edu.cn/info/1034/1124.htm(附件3)。

7.考生須嚴格遵守考場秩序,不要違紀舞弊。一旦發(fā)現(xiàn)有考生在考核過程中違紀舞弊的,將依據(jù)《湖北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》(附件4)予以處理。

湖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

2025年5月28日

附件1:公共課期末考試時間

附件2:2024-2025-2公共管理學院期末考試時間安排

附件3:課程緩考申請操作指南

附件4:《湖北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(修訂)》第十九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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